Q&A2

问:

  编辑同志:

  “双11”是一场疯狂的购物抢夺战,而在这场狂欢中,最不容忽视的就是下单之后对物流的期待。我发现某些快递公司在“双11”期间运速变得极其慢,有时等上十天半个月也是常有的事。请问:快递公司这样的行为我们该怎么办呢?



答:

  实际上,法律对于快递送达的期限是有明文规定的,若是超过期限还没收到快递,属于快递彻底延误,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可向快递公司要求赔偿。
  根据《邮政行业标准》规定:同城快递为3个日历天;国内异地快递为7个日历天;港澳快递为7个日历天;台湾和国际快递为10个日历天(所谓日历天就是和工作日相对应的计算方式,工作日不含双休日,而日历天则包含双休日)。
  国家邮政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第五条明确规定同城快递3天未送达、国内异地快递7天未送达视为丢失,遇到这种情形的消费者可向快递公司进行投诉要求赔偿。如快递公司未按时给出处理方案或者对快递公司的处理方案不满意的,可以通过国家邮政局网站(http://www.spb.gov.cn/)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