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3

问:

  7月16日凌晨3时左右,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外环主路十八里店南桥西侧,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前方一辆轮式自行机械车辆尾部相接触后起火。交管部门通报,这起事故造成后车车内两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一段记录了追尾车辆从冒烟到起火,最终被火焰吞噬的短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开来。请问: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该是先救人还是先报警呢?



答: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要报警”的想法是有误的。第一时间应该查看“是否有人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人身伤亡的——先救人,再报警。
  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救人时要不忘保护现场,尽量不移动现场车辆、物品,阻止围观者进入现场,保护路面痕迹、散落物等;确需移动车辆应做好标记。
  致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如当事人因保护现场而坐视伤者不管或放弃抢救,以致伤者伤情因延误治疗而加重,当事人不仅可能面临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遇到车祸时,保护现场很重要,会影响到责任的划分。把人撞成重伤,没有等待警察来,就撤离现场,不会对撤离现场进行处罚,但是会影响责任的判决评估。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有保护现场的意识,可以采取这几种方式:
  1.可以用手机拍照,拍全景、不同角度、远近高低,多拍几张。
  2.最好驾车时能开启行车记录仪。
  3.事故发生后用粉笔、石头等物品摆位置,刹车印也要保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