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2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私营企业老板,经营一家副食品店。由于疫情期间需求上涨,运营成本增加,我计划提高商品售价。但是我看新闻,在疫情期间有超市因提高商品价格被处罚60万元。请问:怎么做才能提高销售价格且免于处罚?



答:

  按照您的现状需要按情况而定:第一,如果在疫情发生之前已经成立并生效的销售订单,因合同成立后不可随意更改,在公司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应本着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按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销售。
  第二,如果在疫情之后发生尚未生效的订单,根据进货、人工、运输等成本的增加,建议公司先与买方进行协商,以求对价格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可单方面变更合同条款。
  价格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所以对于非市场指导价和限制价商品,如果确实因为相关成本的增加,为确保销售利润,也应当将售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并保留好货物进价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