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1

编辑同志:

  经营了一家湘菜馆。疫情期间,餐厅主要通过外卖或者是顾客到店自取的方式销售。最近,因为疫情好转,外卖订单增多,外卖骑手络绎不绝,我担心万一外卖小哥被感染,我们会承担责任。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承担责任呢?



答:

  如果公司的食品和运营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且配送过程中已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由于外卖小哥自身的原因感染了新冠病毒,那么公司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任主体应该由外卖平台承担。
  事实上,从外卖配送服务来看,外卖配送的责任主体和经营主体是外卖平台,具体实施主体是骑手或骑手所在单位。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外卖骑手与外卖平台属于劳务派遣关系的话,一旦在外卖配送途中发生事故,不论是外卖骑手还是其他受伤群众,责任主体就应该由外卖平台承担。
  因此,如果外卖平台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没有建立疫情防控安全制度并有效实施,导致疫情传播的,应当由外卖平台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