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 能否成为租赁合同解除事由?

答:


  如相关防疫措施“停业、延迟复工”仅为短期、临时性措施,在租赁合同整个租期所占比例较小,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合同解除;如疫情防控措施为长期,已严重影响到合同履行或占合同租期比重较大,法院支持合同解除概率较高。
  租赁合同系作为商事主体双方就租赁关系的书面确认,为维护市场交易的稳定性,法院一般会尊重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即如租赁合同中针对“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情形下的合同解除已有明确约定的,法院一般从其约定。如无约定,法院通常按“疫情”对租赁合同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来判断,其中主要因素为“疫情影响持续的时间”,一般以政府发布的相关通知所述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