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盗用供热系统的热水 怎么办?

编辑同志:

  我是某热力公司的一名员工。前几天接到个别业主反映室内温度低,我单位便组织人员进行排查。随后发现某一楼洗车行商户,私自将暖气管道拆卸,将供热系统内的热水用于洗车。
  经我单位催告后,该商户仍未停止其非法行为。请问:对于这件事我们应该怎么办?

哈尔滨 林希


林希读者:

  根据您的描述,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如何能够有效阻止洗车行盗用热水的行为,二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首先,您可以向您所属辖区的供热主管部门进行反映。根据该条例第60条的规定,由供热主管部门对该洗车行盗用供热系统热水的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另外,由于该洗车行盗用供热系统热水的行为给贵公司的经营与管理造成了影响和损失,贵公司可以依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3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确定签订《供热合同》的双方主体,如果洗车行并不是合同相对人,那么您应当在向洗车行要求停止侵害并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根据《供热合同》相对人的过错程度,要求其一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