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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卖出的牛意外受伤,我要赔偿吗?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养殖户。今年6月,我与顾客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卖他15头牛,定金两万元,在12月末将尾款交齐后才能将15头牛拉走。但是,没有想到牛出了点“意外”,他选定的那15头牛中,有一头母牛生了一头小牛,还有一头牛后腿受了伤。请问:出生的小牛属于我吗?牛受伤了我要赔钱吗?黑龙江 蔡虎
蔡虎读者:
根据您的描述,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天然孳息(小牛)的所有权确定方式。我们需要确定小牛属于天然孳息还是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照抵押物的自然属性或自然规律所产生的收益,例如:水果、畜仔、牛奶等;法定孳息,是指抵押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可以取得的收益。所以小牛属于天然孳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所以需要您确定双方对于15头牛的所有权是如何约定的,只有确定了所有权人,才能判断小牛的归属。二是标的物未转移前风险由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您的描述,牛受伤发生在交付之前,如果双方就此没有另行约定,则该风险应当由您承担,张某有权向您主张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