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房屋被查封了 怎么办?

编辑同志:

  两年前,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一次性交了房款。当时,开发商承诺的是入住半年内办房产证,但是,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最近,我突然收到了法院的查封公告,我们的房屋被查封了。经过业主们了解才知道开发商欠别的公司钱还不上,被公司申请查封了我们的房屋。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

北京 胡锡惠


胡锡惠读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您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法院解封该房屋。
  如您的房屋不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法院不予解封的,您可以提供担保解除查封,您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办理过户登记。如解除查封担保是由您自行提供的,可以向开发商进行追偿。如果房屋被执行了,您可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