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将企业核心技术 私自占用怎么办?

编辑同志:

  我是一个技术企业的股东,我公司开发了一个计算机程序,用以运作公司下属工厂生产机器的生产程序。该程序由我公司另一股东兼技术部门的负责人李某掌握。最近,我们发现李某的妻子开了一个跟我们公司具有相近业务的公司,用同样的程序生产同样的机器。我就跟李某进行了摊牌,结果李某将我公司程序私自备份后删除了全部的程序,使得我公司无法继续生产设备。请问:我们该怎么追究李某的责任?

上海 张云玫


张云玫读者:

  您可以从三个方面追究李某及李某妻子开设的公司的责任:首先,您公司对开发的计算机程序具有软件著作权,如未经您公司的允许,别人擅自使用属于著作权侵权,您可以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您公司的相应损失。其次,李某是您公司的股东兼技术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利用自己职务的便利为自己谋取属于公司的利益,该行为已经侵犯了公司的权益,因此,您公司可以李某的行为侵犯公司利益为由,起诉李某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最后,李某私自占有并使用的软件著作权属于您公司所有,李某私自删除并占有的行为属于侵犯您公司的著作权,您公司可以起诉李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李某进行返还,给您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李某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