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金 是否可以分期支付?

编辑同志:

  我的舅舅去年在出差途中,被一辆货车撞成高位截瘫,经公安机关和交管部门责任认定,货车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后经法院审理,货车司机所属公司同意赔偿40万元。判决生效之后,对方却提出由于资金紧张,没办法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同时对方提出可以先支付15万元,其余每年支付10万元,直到赔偿金全部支付完毕。请问:对方提出的分期给付赔偿金的要求合理吗?

重庆 袁浩


袁浩读者:

  本案涉及当事人能否分期支付赔偿款的法律问题。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因此,本案中对方提出侵权损害赔偿金分期支付的要求是可以得到支持的,但是应当要求其提供担保,以保证其按时按期支付赔偿款。我国侵权赔偿金的给付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给付,一种是定期金给付。所谓定期金给付,是指侵权人在一段时间之内分期向受害人给付赔偿金。这种分期给付的制度,有利于案件的和解与执行,但同样存在着风险,如侵权行为人破产、恶意转移财产或躲避债务,从而导致赔偿不能,对权利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侵权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损害赔偿金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