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广告涉嫌歧视女性,该怎样维权?

编辑同志:

  最近单位所在大厦的电梯循环播放某App推广广告,该广告中某些广告词涉嫌歧视女性,且广告内容体现的价值观也严重扭曲。作为一名女性,我认为这样的广告侵犯了我的权利感情。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权?

武汉 修允菲


修允菲读者:

  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九项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同时,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若您认为电梯广告的相关内容违反前述两条规定,您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情况属实的,监管部门有权对广告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