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 反悔怎么办?

编辑同志:

  我与前妻婚后育有一子,由于性格不合,我们于2017年3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孩子归前妻抚养,我每个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为便于照顾孩子生活,市中心的房屋也归前妻所有。但是2018年年初,市中心的房价开始暴涨,原来价值80万元的房子现在至少能卖200万元。后来我多次找前妻沟通希望能够重新就房子问题进行分割,但都被拒绝。请问:我能否起诉前妻重新分割房产?

江苏 刘华军


刘华军读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和第九条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因此,在您与前妻就房产进行分割而订立协议一年后,况且当初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的话,恐怕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