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诈骗储户,诱使储户转账,银行是否担责?

编辑同志:

  我之前为了买房子曾经与中介商量过付款方式,在此期间我收到了一则短信让我把钱转到工商银行某账户中,我误以为是中介的汇款指令,就到银行转账。银行柜员给了我一张空白业务凭证没有多问就给我汇出了,后来我发现被骗便到银行要求退回或冻结对方收款账户未果。请问:这种情况下不考虑刑事方面,我可以要求银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吗?

黑龙江 杨孜


杨孜读者:

  本案涉及的是银行在为储户办理转账业务的过程中,储户发生财产损失,银行是否对储户的财产损失担责,以及承担何种责任的问题。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首先,就合同关系而言,银行与储户之间成立相关业务的服务合同关系,维护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是银行应尽的附随义务。根据您的描述结合相应的证据如证实了银行在交易过程中明显违反了合同法第六十条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银行的行为则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次,就侵权关系而言,银行在您发现转账错误请求银行协助挽回时,银行未作出任何补救措施,银行消极不作为的行为在您的财产损失后果中存在过错,故银行应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