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收藏品欺诈, 怎么办?

编辑同志:

  有一家收藏品公司骗我老父亲,说某幅字画可以以最低200万元的价格拍卖出去,并声称该价格已经专家鉴定认可。我父亲信以为真,在从收藏品公司买下该字画后,陆续又交了5万元的拍卖费,却一直没有拍卖出去。后来我们另请专家鉴定该字画,原来竟只是一件不具有收藏价值的工艺品!经过反复交涉,现在收藏品公司称己方有困难,退钱可以,但只能先退一万元,后续等公司正常运作再退全款。请问:该公司的行为属不属于诈骗?这钱还能退回来吗?

河北 刘玉


刘玉读者:

  首先,您谈到的收藏品公司的这种行为近年来较为常见,而且主要针对老年人群体。至于其是否属于诈骗,由于刑法在规定上较为严格,这类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定为诈骗罪的情况不多;但是当事人可以主张其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并依据民法总则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请求撤销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自然就要退款(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返还)。此外,在实践中,有些所谓的收藏品公司实际登记的经营范围根本不含“收藏品买卖”,一些地方工商局会以该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为由,对其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所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也是较为高效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