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后, 公安机关不立案怎么办?

编辑同志:

  我自己开了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前段时间我的一个员工通过私自收房租和押金的形式侵吞了公司的十几万元,且拒不退还。我们向公安机关报警,但公安机关却以“普通侵占”为由拒绝立案侦查。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天津 岳林麟


岳林麟读者:

  实践中,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是没有管辖权;二是所涉案件属于普通侵占罪等法律明确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三是不属于犯罪的。无论哪种情形,如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则可申请复议、复核。控告人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如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核,上级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控告人觉得公安机关对上诉所有途径都不公正,控告人还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检察院在收到控告人投诉后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在七日内回复。如检察院认为理由不成立,其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您来信的情形可能涉及“职务侵占罪”,建议您提供员工劳动合同、侵占财产的有关线索,并按上述程序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