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费可以缓付吗?

编辑同志:

  我刚刚盖了房,欠了十多万元外债。最近母亲生病住院,我们兄弟二人需要平摊药费,每人3.8万元。但我实在没钱,现在母亲已将本人起诉到法院。请问:是否可以缓一段时间再给母亲钱?

陕西 王伟


王伟读者:

  您好!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因此,您需要与兄弟二人共同承担父母的赡养费、医疗费等,包括母亲住院产生的医药费用。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如您暂时无支付能力可以与母亲协商暂缓给付,如协商不成,母亲可以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向法院申请执行先行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待,莫要等到有能力尽孝却无人可孝时而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