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质量不合格,我可以要求厂家赔偿吗?

编辑同志:

  今年10月,我在超市购买了一瓶5升的食用油,因为超市在做促销,又赠了一瓶1升的食用油。但回家以后,我发现1L的小瓶食用油已经过期了,于是去找超市要求退货。超市说赠品是免费赠送的,不能退。请问:我该怎么办?

天津 王力

 

王力读者: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赠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综上所述,您可以要求销售者超市承担退换货责任,也可以依法要求销售者或生产者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