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协议书”有效吗?

编辑同志:

  我与男友未婚同居已经5年了,但他似乎并不想与我结婚。于是,我谎称怀孕,迫使男友写下协议书,内容为:如果半年内男友不与我结婚,则其应当向我支付“结婚违约金”100万元。请问:这份结婚协议书有效吗?

  吉林 柳诗蓝

 

柳诗蓝读者:

  您与您男友基于这份协议而形成的关系,在理论上被称为“合同界域之外之约定”。该约定涉及“最为隐秘的个人自由领域”,该领域不容合同法介入,即使您与您男友具有受约束的意思,也不成立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据此,可以得出您与您男友之间的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般来讲,法院很可能因该协议违反公序良俗而认定其无效,即不论您以该协议为由请求您男友与您结婚,还是请求您男友向您支付违约金,均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