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丈夫出轨离婚,是否要求其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编辑同志:

  2012年5月,我与丈夫李某结婚,至今我们二人没有孕育孩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我们共购买四处房产,但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2018年7月,李某向我提出离婚,但我坚持不离婚,现在李某已经起诉至法院。在诉讼的过程中,我发现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出轨行为,且能够提供相关的照片予以证明。请问:此时,我是否可以要求李某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哈尔滨 李星

李星读者: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通常情况,许多当事人都将婚内出轨作为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法定事由,但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中,婚内出轨并不影响财产的分割,其不是法定的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财产的事由。所以,您不可以因您丈夫出轨而要求他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