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吓到受伤,狗主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编辑同志:
2018年3月,我在小区散步时,王某的狗向我跑过来,我一害怕就摔了。后经医生诊断是左股骨骨折,做了人工半髋关节置换。我要求王某付医药费,王某说他的狗没有碰到我,还说我大冬天光脚穿拖鞋出来,说不定就是自己身体不好摔倒的,不肯付医药费。后来我的家人去调了小区监控,狗向我冲来的时候没碰到我,我也患有其他疾病。请问:狗主人真的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吗?
上海 李红
李红读者: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类型不仅仅包括咬伤、抓伤、扑倒等通常情况,也包括饲养动物导致受害人受到惊吓、恐吓而发生损害的情形。至于您自身患有疾病的情况并不能作为导致损害后果的参与度因素而相应减轻狗主人的赔偿责任,只有在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可免除或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综上,您可以要求狗主人王某赔偿医疗费、护工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