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摔伤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编辑同志:

  我母亲乘坐地铁二号线时,在车厢内摔倒了。医院诊断结果为:右股骨骨折。后母亲做了人工股骨头置换手术,现在光医药费就已经花了不少钱,后续还需要治疗。请问:我可以找地铁公司要求赔偿吗?

上海 李明

 

李明读者: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地铁属于高速轨道运输工具,如地铁公司不能举证证明受害人对于其摔倒存在故意或过失的情况,以免除或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的,地铁公司应对受害者在地铁车厢摔倒而导致骨折所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建议您先与地铁公司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