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也会被判重婚罪吗?

编辑同志:

  我表哥结婚后便一个人在北京工作打拼,表嫂带着孩子在安徽老家。前些天,我偶然发现表哥在那边找了“小三”胡某,两人不仅同居了,还在北京办了一个简易的婚礼,邀请的都是北京的朋友同事和女方的家人。胡某知道表哥已婚,所以婚礼对老家的表嫂和亲戚隐瞒。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表哥和“小三”会被判重婚罪吗?

安徽 文女士

 

文读者:

  您好!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无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您所述的情况中,您表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小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小三”明知您表哥有配偶还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两人均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