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赠给他人的财产,妻子是否有权要回?

编辑同志:

  李某与程某系夫妻关系。丈夫程某与冯某于2014年11月开始婚外同居,并应冯某要求给其20万元现金购买轿车。之后,冯某用该款购买一辆轿车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请问:李某是否有权要回丈夫赠给他人的财产?

河北 郑盈盈

 

郑盈盈读者: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他人返还赠与财产。程某未经妻子李某同意,赠给与其婚外同居的冯某20万元的大额财产,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权益,该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因此,李某有权要求冯某返还丈夫赠给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