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有权以欠缴物业费和水电费为由断水断电吗?
编辑同志:
我居住的小区经常因楼板漏水致房屋受损,因此,我多次要求物业公司修缮房屋,并提议欠的水费和公摊费先补缴,物业服务费等损坏的物件修缮恢复后再缴。但物业公司一定要所有费用捆绑物业服务费一起缴,并表示房屋修缮找开发商,不马上缴清欠费就断水。请问:因欠缴物业费和水电费,物业公司有权断水断电吗?
广东韶关 陈佩全
陈佩全读者:
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提供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活动的企业,没有中断业主水电暖等供应的权力,这些权力只能由相关部门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依法行使。《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因此,如果是供水供电单位委托物业公司向业主代收水电费,物业公司职责仅仅是向业主收取水电费后再转交给供水供电单位,其无权擅自断电或拒绝向业主供水供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故物业服务公司无权停业主水、电、燃气、供暖,来逼迫业主缴纳物业费。对于物业公司切断业主住房供水,导致业主的物权使用受损,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