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骑自行车发生意外

编辑同志:

  2018年7月,一天早上我骑着共享单车在上班途中停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被迎面而来的自行车撞倒在地,当时觉得身体并无大碍,就没怎么在意,各自走了,回到单位后发现手指不适遂去医院检查,医生鉴定为骨折。请问:我这算工伤吗?

四川成都 王可

 

王可读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但您的情况因为事故发生以后没有交通警察进行事故勘测、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所以无法认定责任大小,有可能会被工伤认定部门驳回。建议您首先找到具体侵权人,收集当时现场的证据,结合交管部门在当地的录像以及侵权人的证词,请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补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带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再去当地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