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买车位还需要交车位管理费吗?

编辑同志:

  我们小区有很多地上停车位,请问:物业公司对停在这些车位上的车主收取停车费是否合法?如果已买车位,是否还需要交车位管理费?

安徽芜湖 何香

 

何香读者: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所以,目前多数商品房在销售时,开发商和购买者都会在合同中约定专门用来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通过出租、出售或附赠等方式,约定其归业主专有或专用。这种情况下,不宜一概认为车库、车位归业主共有,若该车位仍属于开发商或属于物业公司,则物业公司有权收取停车费。业主买车位买的是车位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不是管理与服务,物业提供的是含照明、清洁、监控等服务,故其有权向车位使用者收取车位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