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还能向父母索要抚养费吗?

编辑同志:

  我父母于2006年5月离婚,我随母亲生活,父亲支付抚养费,当时约定的是支付到我成年为止。今年我已经年满18周岁了,刚刚考入大学,但父亲却不再支付我抚养费了。我听说有法律规定在学校就读的成年子女,还可以继续要求支付抚养费。请问:是这样吗?

河北邯郸 刘欣

 

刘欣读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11月3日)第十二条规定: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其对父母是否承担子女的抚养费采取了两条标准,即应同时具备子女尚未独立生活和父母有给付能力两个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12月27日)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对父母是否承担子女的抚养费采取了选择性标准,即学历或劳动能力。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三条还规定: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如与本解释相抵触,以本解释为准。综上所述,您上大学不是客观上不能独立生活,您父亲即使有支付能力,也没有义务继续支付您抚养费,建议您与您父亲协商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