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家庭妇女,没有正式工作。我的丈夫本来也快退休了,但在工作时,突发心脏病死亡,他的公司给了我6万元的抚恤金。我们俩只有一个儿子,已经24岁了,有自己的工作,知道我爱人的公司给了6万元抚恤金后,我儿子说这是遗产,他是继承人,他也有份。我不同意,他说要去法院告我,要继承抚恤金。请问:他能继承这笔抚恤金吗?

河南 刘玲

 

刘玲读者:

  遗产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抚恤金是被供养人在供养人死亡后依法取得的生活保障金。因此,抚恤金不属于您丈夫的个人遗产,您儿子已经年满18岁,具有完全劳动能力,不符合抚恤金的供养条件。所以,公司给您的6万元不属于您丈夫的遗产,是您的个人财产,您儿子不能继承这笔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