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铜器还能要回来吗?

编辑同志:

  我有一件非常精美的铜器,市价约合人民币6万块钱。我的朋友姚某看到了这个铜器,想让我卖给他,我不卖,他就跟我说,借去把玩几天。我借给了他,约好一个月后还我。可没想到,姚某竟然把我的铜器卖给了李某,卖了8万块钱。我让李某还我,他不干,说卖给他了就是他的了。请问:我能把我的铜器要回来吗?

吉林长春 周义

 

周义读者: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此,一般情况下,只有所有权人可以处分所有物。您与姚某之间属于借用关系,所有权未移转,因此姚某无处分该铜器的权利,即他无权出卖该铜器。但是,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二款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因此,如果李某在购买该铜器时,并不知道其非姚某所有,即并不知道姚某无处分权,同时,又由于其支付了8万元的合理价格,并且已经交付,因此,李某已经取得该铜器所有权,您无权要回该铜器,但是您可以要求处分人姚某对您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