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给孙子与遗赠房子给孙子有区别吗?

编辑同志:

  我奶奶于2016年去世,爷爷名下有一套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房产,是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我父亲有兄弟姐妹四人,爷爷想把这套房子卖给我,但我听说奶奶过世后这套房子里也有两位伯伯、父亲和姑姑的财产份额。请问:如果卖给我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此外,因为爷爷也只有这一套房产,还要居住,有人说爷爷可以写一个遗嘱,将这套房产留给我。请问:这样可以吗?

北京 刘晓伟

 

刘晓伟读者:

  针对您的第一个问题,房屋原是您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您奶奶过世后,发生了继承,虽然登记在您爷爷名下,实际却是您爷爷、两位伯伯、您父亲和姑姑共有。如果您爷爷和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这时,如果有人反对,则您爷爷和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可能会被法院基于恶意串通损毁第三人合法利益而认定无效。因此,如果要买卖房屋,必须要您父亲、两位伯伯和姑姑放弃对您奶奶该房屋财产份额的继承,否则,一旦您爷爷过世,又有人提出反对,则很可能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您的房屋所有权证也会被撤销。针对您的第二个问题,如果您爷爷留下遗嘱将该房屋赠与给您,即使没有经过您父亲、两位伯伯和姑姑同意放弃继承您奶奶的遗产份额,也会视为您爷爷将其享有的该房屋财产份额遗赠给您,不会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