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编辑同志:

  我和我前夫2015年结婚,2016年生育一子,去年年底在法院判决离婚,现在我丈夫要求分割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这个生育津贴是我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保证。请问:我前夫是否有权要求分割?

河南新乡 张丽娟

 

张丽娟读者:

  您前夫是否有权分割要看生育津贴是否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实践中,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证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目的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具有严格的人身依附性和专属性,应该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您前夫无权要求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