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主张婚姻无效吗?

编辑同志:

  我与我丈夫结婚三年了。但是三年期间我过着如单身一样的生活,根本没有夫妻生活。我认为他自身有缺陷,婚前也没有告诉我,根本就是骗子。请问:我能否主张要求青春损失费?能否主张婚姻无效?

河北承德 赵林华 

 

赵林华读者: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十条,我国的无效婚姻只包括:(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因此,您所述的情形并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形,无法主张婚姻无效。其次,我国并无青春损失费一说,但是如果您主张离婚的话,可以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主张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