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保管的摩托车被盗,我要赔吗?

编辑同志:

  两年前,我的邻居老蔡说要回趟老家,不放心他新买的摩托车,就想把摩托车放在我家几个月,说我需要的时候可以随便骑,我答应了。可去年年初,我家被盗了,家里的现金及值钱的东西都被偷了,其中包括老蔡的摩托车。我当时马上报了警,但是至今没破案。现在老蔡从老家回来了,找我要车。请问:我需要赔偿吗?

武汉 常忠

 

常忠读者: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您的邻居把摩托车放到您家,您和邻居之间构成了无偿保管的法律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没有重大过失的话(如出门未将房门锁好而被盗),您是不应当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