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命款能要回来吗

编辑同志:

  我打工时与刘某相识。听说刘某的能耐挺大,不仅会算命,还会看手相,于是就经常去他家烧香磕头。其间,刘某以算命、算生辰八字、看手相为由,多次收取我的钱款共计25000元。后来我的侄子受到刑事处罚时,我请刘某为我侄子压香炉消灾,再次给他15000元。后来我觉得刘某算命、看手相、算生辰八字并不准,于是就要求刘某将4万元返还,但遭到了刘某的拒绝。请问: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河北承德 赵林华

 

赵林华读者: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您分两次给付刘某人民币4万元的事实客观存在。如果您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该钱款是刘某与您进行的“算命”有关,即属于所谓的“算命款”,那么,由于所谓的“算命”行为并非我国法律规定的取得利益的合法理由,故刘某取得的您所给付的人民币4万元并没有法律依据,应当返还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