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宣判是原则,不当庭宣判是例外”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让“当庭宣判”成常态

  当庭宣判是法官素质的一块试金石,提出了更多的挑战,也会带来一些风险。但是,这种做法既能提高办案效率,又可以最大限度地压缩办案周期,减少案外因素的干扰,从而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20171225日,对于河南鲁山人栗某来说是个好日子,他的案子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简称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的再审,当场进行了判决。

  案件不仅翻过来了,而且,“当场知道结果,心里敞亮!”栗某带着浓浓的河南口音笑着对记者说,“非常满意!”

  这一天,对于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的所有工作人员来说也是意义非凡。一年的工作情况对社会公开,向公众开放、汇报,向人民交出了他们的成绩单。

  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分党组成员、副庭长王锦亚对记者说:“从筹建到现在,我们第一代‘四巡人’所付出的谁也不会忘记。”

  截至20171231日,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2903件,审结2653件,人均结案231.61件。而“当庭宣判”也成为第四巡回法庭的一张亮丽的“名片”,截至1225日,在公开开庭审理的50起民商事及行政诉讼案件中,当庭宣判25起,当庭宣判率达到50%

  不论受案数、结案数、人均结案数、裁判文书上网数均居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之首。这些数字的背后积累了“四巡人”无数的血汗,甚至奉献出了生命。

  

当庭宣判是原则

  

  巡回法庭作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排头兵”,新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为推行当庭宣判提供了制度条件。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自我加压,制定了《当庭宣判规则》,旗帜鲜明地提出,“当庭宣判是原则,不当庭宣判是例外”。

  当庭决断的背后,是大量的庭前准备工作,以及理论功底、审判经验、司法智慧、庭审掌控能力等综合素养的集中体现。为确保开庭效果,法官们在开庭前要认真阅卷,吃透案情,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预判;庭前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召集双方当事人召开庭前会议,固定无争议事实,明确上诉请求和争议焦点;对于新证据还可能要组织证据交换等,工作十分繁杂。

  李广宇是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他的职责是协助庭长抓全面工作,庭长不在时主持全面工作,并分管综合办公室。李广宇不仅白天忙着抓建设、抓管理,而且只要有空就与其他法官一同合议案件,裁判文书只能在夜深人静时加班撰写。

  领导身先士卒的精神,感染着全庭同志。

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的办公大楼几乎天天晚上灯火通明,“白加黑”和“5+2”的作息时间成为工作常态。该巡回法庭刚成立不久,即2017317日,主审法官方金刚就敲响了当庭宣判的第一槌。这位刚刚51岁、负责起草《第四巡回法庭当庭宣判规则》的法官在20171017日当天,合议第10个案件的时候牺牲在了工作岗位上。李广宇悲痛地说:“我们的战士把生命的最后一秒钟献给了审判事业!”

  方金刚曾说过:“当庭宣判,的确是法官素质的一块试金石,提出了更多的挑战,也会带来一些风险。但是,这种做法既能提高办案效率,又可以最大限度地压缩办案周期,减少案外因素的干扰,从而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打到最高法院的官司,通常诉争已久,当事人普遍希望尽快尘埃落定。上诉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丽景支行票据回购纠纷一案,自提起诉讼至今已有12年之久,双方权利义务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2017518日,由主审法官梅芳担任审判长对此案进行二审开庭后,当庭宣布“维持原判”。在法庭上针锋相对、激烈辩论的当事双方,都平静地接受了这一结果。

  梅芳告诉本社记者,到最高法院的民商事案件基本涉案标的都上亿元,而且案情复杂。每个案件梅芳都花费2周时间认真研读案卷,“每一件案子压力都很大,的确睡不好觉。”梅芳坦言,自己当庭宣判第一起案件前也会忐忑不安。

  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的主审法官刘慧卓在法院一线办案近20年,在到“四巡”之前从未曾当庭宣判过案件。刘慧卓告诉记者,每个案件开庭的时候都会琢磨怎么让案件当庭宣判。但实际上没有那么多尽如人意的,“有的想宣没有宣;有的没打算宣却宣了。当庭宣判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刘慧卓说。

  

担忧与赞美

  

  多年搁置未果的案件,在最高法审理过后能当庭宣判,这让某些当事人心存疑虑:会不会没有认真审理?审判结果合议之前是不是已经内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陈柏峰在“四巡”当庭审判研讨推进会上也表示担心,他认为,当庭宣判,法官是不是一般会提前准备文书?庭审中法官是不是不顾及当事人当庭提出的答辩或者证据?

  令陈柏峰还担心的是,当庭宣判涉及当事人心理稳定的问题。败诉的一方如果是庭审之后在家里收到文书,在等待的时间中可能逐渐有心理准备。而当庭宣判,有的当事人可能会有突发性的情绪激动。

  梅芳告诉本社记者,每个审判团队的3名法官都是背对背看卷,庭审之前不对此案发表任何意见。开庭审理过后,团队成员才面对面合议,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不存在任何内定的情况。”梅芳说。

  “大多数时候,当事人自己对案情结果都有一定预判。”梅芳认为,很多当事人期待最高法审理过后能出现所谓的“奇迹”,但当事人心里非常清楚出现的概率比较低。

  梅芳说,能在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很多当事人是公司,即使是个人也都会聘请律师。庭审上法言法语唇枪舌剑,庭审外代理律师也会给当事人分析原因结果。不论胜败,双方当事人都能平静地接受裁判结果。

  “四巡”勇于担当,敢啃硬骨头的精神,同样得到了很多赞赏。全国人大代表李祥斌说:“当庭宣判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新期待,同时大大提升了司法公信。当庭宣判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体现,更是司法规律的体现。”

  律师王雷雷代理了马鞍山小南山矿业有限公司在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的上诉案件。他表示:“尽管败诉了,但是尊重法院的判决。能当庭宣判的案件太少了。‘四巡’法官十分专业,效率很高,庭审驾驭能力强,也充分听取了律师意见,我十分佩服。”

  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粒告诉记者,从事律师职业20多年,此前在“四巡”法庭之外,从未遇到过当庭宣判。2017年在“四巡”办过一起案件,作为再审听证程序的委托代理人,亲身感受到了主审法官与法官助理庭审工作的高默契和高效率,以及合议庭成员的良性互动。“当庭宣判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及早定纷止争,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是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另外,当庭宣判促进了庭审实质化,减少了案外因素的干扰。”张粒如是说。

  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成立一周年公众开放日当天,发布了当庭宣判十大案例。王锦亚介绍说,这些案例之所以能够当庭宣判,最大的共同点是:庭前准备到位,庭审效果充分,合议庭不存在根本性分歧。有的案件,提前完成了大量的账目核对、资料审阅、专业问题咨询等准备工作;有的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使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得到极大缓和;有的通过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使当事人内心对最终结果产生了较为一致的预期;有的由于关键证人出庭,查明了一审、二审存在出入的争议事实;有的充分发挥庭前会议的作用,引导当事人对争议事实进行标题式举证,使合议庭查清了一审法院未能查清的关键事实等等。

  20171225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等四家法院在“四巡”当庭宣判研讨推荐会上表示,将试点推行当庭宣判。

  

“对话式”文书辨法析理

  

  再公正的裁判,如果法官不能做到辨法析理,让当事人输赢都明明白白,那么就很难做到案结事了,也无法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裁判文书不仅是审判活动的最终成果,更是辨法析理的集中体现。李广宇在多年探索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种“对话式”文书格式。他说:“裁判文书的辨法析理,集中体现在‘对话性’上。首先,要与当事人对话,无论是上诉理由、申请再审理由还是抗辩理由,均要对其诉求予以回应;其次,作为最高法院的裁判,还要与下级法院对话,不能满足于个案纠纷的解决,更要通过阐述法理,明确法律适用,统一裁判标准;最后,要与社会公众对话,通过裁判文书向社会宣讲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强化裁判的预测功能,拓宽裁判文书的法律效应。”在他撰写的裁判文书中,时时出现对于“理性诉权观”“实质法治观”等理念的阐述。

  记者随机抽取了(2017)最高法行申366号行政裁定书,再审申请人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涡北新城区居民李某诉怀远县人民政府房屋强拆一案。裁定书围绕李某控告的主体资格是否适格展开了详细的阐述,裁定书显示:“再审申请人以怀远县政府为被告提起本次诉讼,被告虽然是明确的,但并不符合实质性适格的要求。根据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但其提供的证据均不能否定怀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执法执行决定书等法律文件的效力。在此情况下,再审申请人仍坚持以怀远县政府为被告进行诉讼,显然不具有行政诉讼法第49条第三项要求的‘事实根据’……再审申请人仍拒绝变更被告,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并无不当。……因此对于再审申请人的该项主张,本院不予支持。”裁定书中将再审申请人所诉事实及证据一一列明,又从多角度分析阐述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根据,的确有“对话式”的感觉。

  辨法析理还体现在庭审的全过程。在上诉人安徽新贝发制笔城有限公司、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担任审判长的方金刚法官在当庭宣判时,并不是简单生硬地站起来直接宣读判决结果,而是先进行辨法析理。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逐一进行剖析点评,耐心说明认定或不认定的理由。双方当事人听得频频点头,均表示接受最终的判决结果。

  由主审法官刘崇理担任审判长的上诉人赵学军、被上诉人赵明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虽未当庭宣判,但由于法官始终保持中立平和,平等保护双方诉讼权利,充分彰显程序正义,当事人对庭审表示满意。被上诉人赵明伍说:“我参加过多次庭审,感觉今天的庭审很规范,很有礼仪,庭审的前后衔接很流畅,说明法官们准备得很充分,无论最后判决如何,我均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