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河西法院司法救助显温情

  本报讯(记者李晓玲 通讯员李硕) 近日,天津市河西人民法院举行司法救助款集中发放活动,向17名符合法律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4万余元,在寒冷冬日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也彰显了司法温情。

  在发放仪式现场,申请人谢某某拿到救助款后激动地说:“我要感谢人民的法院,感谢人民的法官,这笔救助款就像暖冬的太阳温暖了我的心,也缓解了‘灾难’带给我的痛苦。”谢某某的妻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经抢救无效死亡,谢某某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肇事人宁某某赔偿11万元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法院多次对宁某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进行查询,均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谢某某无固定经济收入,生活陷入了困境。后经法院认真调查审定,谢某某完全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综合考量谢某某所面临的困难,决定给予其司法救助金10万元。

  另一申请人王某某,是一起抢劫案件的被害人,法院判决被告人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赔偿被害人王某某5万多元的经济损失。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官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并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年逾六旬的王某某处于失业状态,同时还有严重的冠心病和糖尿病,法院决定给予其司法救助金5万余元。王某某不无感慨地说:“原以为赢了官司执行不到赔偿,一切都是零,未曾想今天能够得到这笔5万多元的司法救助金,我要感谢党和国家为我们带来了新生。”

  据了解,河西法院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救助范围和救助对象严格把关,经过筛选,此次集中提交的20件司法救助案件中有17件符合救助条件,涉及劳动争议纠纷、健康权纠纷等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