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二中院以程序创新为重点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实习生孙一冰) 近日,“新时代人民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研讨会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与会专家围绕“繁简分流的前端治理:诉调对接与多元化解”和“繁简分流的机制创新:1+3庭审方式改革与现代科技深度应用”等主题展开了专题研讨,旨在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使司法资源高效利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公平正义快速到达,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上海二中院是最高法院确定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也是上海司法改革先行试点的四家法院之一。二中院年度结案总数从改革前2013年的1.9万件,递增至去年的2.2万件;今年1至11月结案22032件,同比增加了9.85%。案件繁简分流成为司法改革背景下深入挖掘司法人员潜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必由之路。
2017年,上海二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在改革实践中,二中院认为新时代条件下的案件繁简分流,不仅是在案件层面区分难易,还要在诉讼程序设置上分层过滤,在审判团队运行上分工协作,在司法事务办理上分类集约,在诉讼服务供给上分别施策,才能形成立体建构、合力推进的繁简分流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为此二中院以程序创新为重点,以收案总量中占比最大的民商事案件为突破口,推出“1+3”庭审方式改革,即不拘泥于将庭审划分为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阶段的传统做法,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并进行,同时健全庭前准备机制,构建争点过滤机制,完善释明权行使机制,促进民商事案件庭审的标准化、规范化、实质化。自去年6月实施此项改革以来至今年11月,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16.4天,二审开庭率和当庭裁判率同比分别提高了17.5和9.2个百分点,民商事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增加19件,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
此外,二中院以诉调对接为重点,率先成立中级法院层面的诉调对接中心,与市企联、市工商联、市公证协会、市总工会等10余家单位达成协议合作推进,初步形成退休法官审前专职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第三方特邀调解、商事金融纠纷案件委托调解、行政纠纷诉前第三方听证等系列工作机制。截至今年11月,专职调解和特邀调解的成功率分别达到34.16%和61.11%。二中院还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社科院法学所等10家高校院所签订合作协议,探索专家学者“非坐班”兼职调解新机制;加强与公证机构的协同联动,发挥公证机构在家事纠纷调解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与市律协签订《关于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合作备忘录》,推进律师在案件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市委政法委、上海三级法院、市司法局有关领导、法官,复旦大学等近10所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上海市律师协会代表等80余人参加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