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全国首个规范司法行政系统标识地方标准

  本报讯(记者钟安安) 日前,湖南省司法厅召开湖南省地方标准《司法行政系统标识及设置规范》新闻发布会。这也是全国首个系统规范司法行政标识标牌的标准。

  会上发布了司法厅()、司法所、监狱等9个司法行政部门和管理的法律服务机构的标识和设置要求。目前,湖南省司法厅已对标准实施工作作出部署,力争2018年实现基本到位。

  据介绍,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因素,加上司法行政战线长,点多面广等,存在着形象标识还不够明显,执法执业还不够规范,人民群众认可度还比较低等差距,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品质、上台阶,湖南省司法厅党组研究决定,以规范标识设置为突破口,推进执法执业标准化建设,提高司法行政服务群众、服务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湖南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张皓介绍说,从201512月经湖南省质监局批准,列入2015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第二批)计划,到今年11月批准发布,标准起草共历时2年时间。期间邀请专家培训参与标准起草人员,组织为期3个月的现场调研,走访21个基层司法行政单位和法律服务机构;在编写规范方面,收集规范性文件、期刊论文和参考标准等资料20多篇,开展多次工作组内部研讨和项目组集中研讨,研讨统一标准文本结构、内容和表述方式;在意见征集上,先后分2次面向全系统、标识行业等广泛征求意见,共收集到意见60多条,其中采纳30余条,部分采纳10余条,不采纳10余条。

  该标准共包含9个部分,规定了司法厅()、司法所、监狱、司法行政戒毒机构、社区矫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的标识和设置要求,基本涵盖了司法行政各部门和管理的法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