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北京市法治建设年度报告
2016年,中共北京市委带领全市人民,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委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稳步推进。
一、 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
二、 2016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改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北京市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审议了5项法规草案,对现行有效的143项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了10项法规。
三、 不断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立法的正确方向。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立法引领改革,夯实制度创新基础。加强调查研究,提高立法质量。
四、 监督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机动车停车服务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2015年决算草案报告等。收到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60件并审查。
二、法治政府建设
制定政府规章。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市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2项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规章3项,修订规章2项,废止规章6项。
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全年完成406件次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共出具589条合法性审查意见。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7件。清理1548件市政府文件,宣布失效689件,审核市政府协议31件。修订出台《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全年市政府备案登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83件。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调整部门权力事项927项,编制完成2016年版权力清单,修订出台《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版)》。16个区政府、35个市级部门以及部分区级部门、乡镇政府聘请了法律顾问。在全国率先制定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0912条。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举报1000余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3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20件,未出现败诉情况。全市292个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713件。首次在狱内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
深化行政执法工作改革。完成石景山区等3个试点区全国综合执法试点任务。推进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二期建设,实现与12345非紧急救助热线行政执法举报信息对接。依托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构建150个评价指标模型。3次举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行政复议工作。全市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567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936件,延续去年回落趋势。
三、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工作
(一)审判工作。
2016年,全市法院收案651614件,结案654666件,未结案107691件,五年来首次降低。
刑事审判工作。全年审结刑事案件19494件,对21139人判处刑罚。审结一批重大案件,对1930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审结电信诈骗犯罪案件16件、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类案件125件。加强涉案财物处置,为40余万投资人挽回经济损失5亿余元。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被评为“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
民商事案件。审结民商事案件421465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46516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206件。审结房屋买卖合同案件14225件、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案件57643件。
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全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8812件。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35位技术调查官参与了352件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
行政审判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全年审结行政案件19187件。完善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75件。在行政审判中加大协调力度,一审撤诉1624件。在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搬迁项目中,法官现场为2000余名群众解答法律问题,促进搬迁群众全部如期签约。
案件执行工作。全年新收执行案件154939件,执结156556件,执行标的额810.3亿元。实现执行案件全部网上运行,全程公开。
(二)检察工作。
履行刑事检察职能。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12203人,提起公诉19505人,比去年略有下降。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年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68件526人,为近四年来最高,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
加强诉讼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61件,共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9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6件,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333件。
(三)公安工作。
维护首都社会安全。快速妥善处置多起被媒体网络关注的案事件,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强化突出问题打击整治和阵地控制,现行命案连续两年100%侦破。严防安全事故,确保了全年4261场次大型活动安全有序。
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取消二胎子女投靠等12项限制性措施,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和就近办理工作,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安服务”等。围绕治安痼疾顽症,强化常态化整治。多措并举缓解交通拥堵。
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顶层设计,落实中央部署,制定《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2016年有15个单位16家办案中心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司法行政工作。
主动服务首都中心工作。选配优秀律师、公证员和人民调解员成立区、街(乡)、社区(村)“三级法律服务网络”。成立“助力城市副中心建设”专项调研组。签订“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四项具体合作协议。
律师管理工作。2016年,北京律师事务所达2249家,全市执业律师26953名。全市国内律师事务所律师共承办各类诉讼案件130677件,律师事务所营业收入达170.82亿元,上缴税收总计22.69亿元。。
公证工作。2016年,全市共有25家公证机构,执业公证员369名,共办理公证事项1130473件,其中国内公证事项665932件,涉外公证事项459183件。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2016年,共办理司法鉴定行政许可事项297项。抽查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200多件次,与行业协会共同举办业务培训活动12期,培训对象累计达2300余人次。
法律援助工作。2016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7985件,法律咨询26.9万多人次。开通“北京法援”微信公众号,设置“法援动态”“咨询服务”“申请法援”三大模块。
国家司法考试工作。2016年,完成2015年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4300余人资格证书的审核制作颁发和4万余名考生的国家司法考试组考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率先推广应用一体式电子监管设备,全年共发放监管设备1450套。全面开展初始、分类、解矫前集中教育。制定出台市、区、司法所三级社区矫正机构权力清单、职责清单及社区服刑人员义务清单。试点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监狱工作。2016年,制定规章制度87项。成立专家委员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开通“北京监狱”官方微信。全年新收监罪犯4161名,遣送外省籍罪犯44批2659人次。
教育矫治工作。积极开展分类评估工作,对4200余名轻刑犯进行了入所分类评估。新建“警示教育工作坊”和“传统文化教育工作坊”,累计开展集中教育42期,培训社区服刑人员2063人,总体合格率、教学满意率均达100%。
戒毒工作。2016年,北京市教育矫治局加挂北京市戒毒管理局牌子。完成在京戒毒人员分类调查、分层分类工作。在7个街道24个社区开展了禁毒宣讲活动,直接服务社会居民15000余人、学生8000余人,发放禁毒戒毒宣传资料近2万份。
五、 司法体制改革
六、 监察委员会试点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北京市检察机关撤销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机构,职能整合、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
七、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全面推行群众逐级信访。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公开听证制度。
八、 协调推进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在朝阳、海淀等院设立轻罪案件检察部,专门办理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轻罪案件。依法规范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市检院会同市高法、市公安局等单位制定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九、 司法行政改革顶层设计。出台《北京市司法局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起草完成《北京市司法行政改革任务分工方案》。
十、 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市高级人民法院确定7家试点法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纠正下级法院不依法立案问题217件。推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阅卷、网上证据交换和在线调解。
十一、 审判公开。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开诉讼档案互联网查阅,当事人和代理人足不出户即可查阅、下载、打印电子档案材料。
十二、 检察工作改革。完成120名新一届人民监督员的换届选任,新增23名法律工作人员担任监督员。撤并四个分院15个非办案部门,监所检察处、派驻检察室并入刑事执行检察院。扎实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全市三级院22家单位共计1365人被确定为员额人选。2016年9月1日起,全市三级院按新办案模式运转履职。
十三、 公安工作改革。按照市公安局党委提出的“警种主建、做专警种”的要求,刑侦总队重新调整定位自身职能。将便衣侦查总队、涉外侦查总队合并调整为机动侦查总队。新成立环境食品药品和旅游安全保卫总队。
十四、 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将司法鉴定地方立法工作纳入市政府2016年地方性法规的调研项目中,制定《司法鉴定管理处投诉处理工作内部规定》,探索建立可以网上学习的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圆满完成首都废止劳教制度改革。修订完善《监狱计分考核奖罚罪犯实施细则》。启动罪犯危险性评估及改造质量评估。建立完善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罪犯教育矫治全程跟踪机制。试点开展以人身危险性和主导犯因性因素等为主要指标对轻刑犯进行分类。
五、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人民调解工作。市区两级人民调解协会承接政府购买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开启新局面,全年承接11个项目,涉及资金141.7万元。全年调解纠纷17.9万余件。
行政调解工作。2016年全市受理行政调解案件391266件,成功调解182568件。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2016年全市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1291件,审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7573件。全年各基层调解组织和六方联动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0857件,其中调解成功27760件。
商事争议仲裁。2016年,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BAC/BIAC,以下简称北仲)共受理案件3012件,案件标的额为465.9亿元人民币。2016年共审结案件2917件。北仲调解中心受理独立调解案件涉及9类争议类型。全年北仲调解中心收案3件,争议标的额约400万元。
六、法治宣传
召开北京市“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启动大会。东城区等7个区被全国普法办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先进城区。市人大内务司法办公室司法处等198个先进集体及199名先进个人受到市级表彰。截至12月21日,全市“七五”普法启动全部完成。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活动,推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不完全统计,北京市各区“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0余场,制作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80万份。首都法宣网技术升级改造,配合全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共发稿20028篇,全年网站点击量为692万次。开展第六批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全年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93609人次。创建成立首图法律主题馆专家顾问团,共开展法律咨询227场。市教委设置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10个区域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七、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
法学教育。2016年,北京地区高校开设的法学类专业为法学和知识产权2个专业,共有41所高校开设法学专业,其中中央高校28所,市属高校13所。
法学研究。2016年,北京市法学会39个立项市级法学研究课题中,近一半是实证研究题目,突出问题导向。《北京市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5)》《北京市级法学研究课题成果汇编》公开出版。法学研究组织的6本学术专著被立法、司法等有关部门采纳,6项研究成果提交国家机关,多篇成果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2016年,受立法部门委托,北京市法学会组织专家80余名,举办了10场立法咨询论证会。
北京市法学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