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探索高效办案

  办公桌周围没有了堆积得像小山头一样的案卷,门口也没有排着队汇报案件的承办人……谈及这些变化,刘宏建感慨地说:“司法体制改革把我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彻底解脱了出来。”刘宏建是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院长。此前,他在基层法院工作多年。按照传统的文书签署机制,他虽然不参与案件的审理,但要听取案件汇报,签发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判文书。为了对案件质量负责,每次签发文书前,他都要认真看案卷,然后列出问题,与承办法官交流。

  “在个别法官看来,反正案件有院长把关,自己办案并不精准。所以院长就很累很忙,不仅过多陷入事务中去,还要抓班子带队伍。”刘宏建说,如今,他与员额法官一样编入审判团队,除了办理分给自己的案件,他不需要再签发其他法官的文书,有更多的精力抓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

  数据显示,自20161月以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简易程序适用率、服判息诉率等多项审判质效指标一直保持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截至目前,该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189件,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倍多;院长、副院长累计办案250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的12.5%,院长办案成为常态;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占比达87%,实现了优质办案资源向一线倾斜的最大化。“我们先行先试,大胆实践,使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活力倍增。”刘宏建说。

法官专注于审判核心业务

  进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院办公楼,办公区标识上看不到刑庭、民庭、行政庭、审监庭等传统业务庭的标志,而是蔡富超、赵世英、张朝辉等员额法官的名字。“我们没有用传统的业务庭建制,而是组建了7个审判团队,每个审判团队由两名员额法官、两名法官助理、两名书记员和1名司法警察组成,即‘2+2+2+1’模式。每名员额法官独立审案,独立签发法律文书,独立承担办案责任。院长、副院长全部编入审判团队办案,与普通员额法官一样仅对自己办理的案件负责,不再审批签发他人办理案件的文书。”刘宏建说,和司法体制改革前相比,审判执行一线力量占比达87%。去年,院长、副院长办案数在全省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院长和其他员额法官一样随机分案,分案数量比例为12,远高于河南省平均水平。

  “审判团队的成功组建,真正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员额法官的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司法责任更加明晰,办案责任心和积极性显著提升。”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蔡富超说。蔡富超从事刑事审判多年,他坦言,司法体制改革前,每起案件判决都要经过庭长和主管领导层层审批,当二者意见不一时,还会导致案件来回反复,直接影响审判效率。

  作为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第四审判团队员额法官,赵世英说:“司法体制改革后,把员额法官推到了前沿阵地,干不好,在这个位置上坐不下去。”改革前,赵世英每年办理的案件数在250件左右;改革后,他第一年就办理了330余件案件,他一天最多开庭审理了9件案子。

  谈及改革前后发生的变化,刘宏建说:“改革前,总感觉人手不够用,工作压力大。改革后,这些传统的弊端并不明显。审判团队明确界定了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职责,使团队成员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有利于法官专注处理审判核心事务,又有利于发挥团队整体合力,彻底解决了以往法官总揽一切事务的问题。”

  “改革后,办理案件,我们底气十足。”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第一审判团队负责人张朝辉说,他主要负责全院立案工作以及诉前调解、小额诉讼、交通事故案件办理等。过去,组织庭前证据交换、草拟文书、整理卷宗等都需要他亲自去做,而在改革后,这些工作全部由审判辅助人员来完成,他只需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负责。

防止分案造成裁判结果不一

  “借贷……”在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立案大厅,当事人赵某前来办理立案手续时,接待人员在工作电脑上输入这两个字时,立刻弹出“赵世英”字样。“只要在立案窗口输入案由等关键词,就会弹出审理此案的相关团队。”蔡富超说,院里在建立类案分配制度时,为立案团队安装了类案识别软件,对同一当事人或同一类型的案件进行识别,由同一法官或同一审判团队办理,防止因分案因素造成裁判结果不一。

  “司法体制改革后,法官的权力与责任并重,受到的约束也是全方位的。”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东说,法官每办结一案,均有法官、律师、检察官等第三方进行评查,如果发现问题,将对法官进行处罚,直至终结办案资格。

  针对分案后容易形成“同案不同判”问题,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建立参考性案例指导制度,对同类型案件进行指导。蔡富超说:“这些参考性案例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同指导、规范着每名法官的裁判。”

  与此同时,院里建立法官会议制度,针对法官认为法律适用有争议的案件及时召开法官会议,研究意见供法官参考。对此,刘宏建解释说:“法官会议的意见对法官没有约束力,仅仅是参考。如果法官不采纳,需要在裁判文书中释明。”

  在案件评查中,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联合检察机关印发《关于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领域全面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对上级法院发还改判案件及申诉案件逐一进行评查,向全院通报评查结果,并将评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案件评查就是审判质效的晴雨表。”蔡富超说,院里通过建立案件质效周通报制度,每周对全院和每名法官办案质效进行通报,每月印发一期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让法官在办案中进行参考。

消除审执人员后顾之忧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在筹建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实地调研后就明确提出,要建设成全省司法体制改革示范法院。张立勇如此关注这个基层法院,是因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是我国首个上升为国家战略、目前唯一一个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航空经济先行区,规划面积415平方公里,规划人口260万人,被列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引领”、河南最大的开放品牌、带动河南融入全球经济循环的战略平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东联西进,借势发展,法院必须先行先试,走在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前面,成为示范法院。”张立勇说。

  “我们把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融入各项工作中,在审判权力运行、内部管理、审判保障等机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与探索,为实验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刘宏建说。

  截至目前,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共有16名员额法官,今年以来,已受理刑事案件374件,民商事案件3022件,因征地拆迁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17件,执行案件1502件,但11项审判质效指标总体得分均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

  “我办的案件比改革前多了近1倍,但工作起来感觉更轻松更充实。我不再有事务缠身、排队等候汇报案件等困扰,能集中精力办好案件,对审判质效负责。”赵世英感慨地说。

  “我们进行司法体制改革时,为减少管理层级,提升工作效率,在设置机构时,审判执行一线之外只保留4个综合部门,即政治部、司法政务办公室、纪检监督办公室和审判管理办公室,但都要围绕审判执行这一中心来开展工作。”刘宏建说。

  内设机构改革后,为减轻政务服务工作压力,提升综合保障水平,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在信息化运行维护、卷宗扫描、12368热线服务、诉讼引导、保安保洁、车辆驾驶等事务性工作中引入社会力量,通过政府统一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彻底解除了审判执行一线人员的后顾之忧。蔡富超说,过去谁都不愿多接案件,现在不少法官向审判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希望能够多分案件。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东辉说,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司法实践的探索,是河南省法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缩影,要在全面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制中,进一步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高效率、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摘自《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