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首次“3+4”大合议庭模式探索陪审员制度改革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王金龙) 作为全国50家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北京市唯一一家中级法院试点单位——北京二中院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创新具有首都法院特色的陪审模式和方法。近日,该院首次采用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的“3+4”大合议庭模式,开庭审理一起1.48亿元标的案件。

  案件是一起国有企业以自有土地与他人合作开发的典型案件。案件争议持续10年未能解决,为使案件当事人切身感受案件审理的公平正义、公开透明,合议庭决定采用多人陪审的大合议庭模式审理该案,并对案件进行同步图文、视频直播。

  庭前,二中院从人民陪审员信息库随机选定4名陪审员,承办法官通过提前联系、沟通,确保陪审员充分阅卷,了解案情;庭前合议中,承办法官向陪审员介绍庭前会议情况,一起归纳了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梳理并确定了如合作合同性质、关键条款理解、履行与约定的关系等事实问题清单;庭审中,法官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陪审员积极参与案件审理,4名陪审员仔细倾听、认真记录,就事实清单中的问题分别发问。庭审后,合议庭立即组织合议,4名陪审员围绕事实认定充分发表了意见和观点,陪审员中肯、切实的意见被合议庭一致采纳。因双方尚有调解意愿,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据了解,自2015年8月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二中院在选任方式、选任程序、参审范围、参审职权、退出惩戒和履职保障等各环节出台系列举措,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法院着力从“均衡参审、随机抽选、探索大合议庭陪审、陪审员实质参审、监督互评”等方面不断完善参审机制,先后依据近三年年均一审普通程序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数量为基数,测算出陪审员年人均参审数量,确保陪审员均衡参审;建立“一案一选”机制,实行一般案件在名册信息库中滚动抽选、专业案件对应抽选、空闲时间错时参审制度;建立陪审员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大合议陪审、陪审员庭前阅卷、庭前会议、法官指引、评议程序等机制;建立陪审员业绩档案,参审案件实行“一案一评”,案件审结后,法官与陪审员分别填写《人民陪审员工作考核表》和《陪审员工作参审情况登记表》,对审判实绩、作风、权利保障等进行监督互评,确保陪审员全程实质参审和参审的质量和效果。

  为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调动参审热情,二中院还创新构建了“管理精细化、参审全程化、监督常态化、活动多样化、服务人性化”的管理保障模式,采用资深法官审判业务讲座、经典案例解析、庭后点评、庭审观摩、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制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工作实施细则》《人民陪审员工作管理程序》等规范性文件,在增强陪审员归属感基础上,多举措提升管理水平和陪审员参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