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六安江淮电机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灭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以公告。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六安江淮电机有限公司。二、公示催告的票据:3130005145077555银行承兑汇票 (出票人:清镇市恒基建材有限公司,收款人:贵阳长金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出票金额:100000);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特此公告。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段晓君、蒋杰:本院受理原告贵阳髙新黔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段晓君、蒋杰、贵州黔商市西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018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段晓君、蒋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共同偿还贵阳高新黔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8000000元及利息、违约金(按照年利率24%为标准从2014117日起计算至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段晓君、蒋杰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支付贵阳高新黔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律师费393660元;三、黔商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之金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贵阳高新黔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1516.81元,由贵阳高新黔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625.97元,由段晓君、蒋杰、黔商公司共同负担90890.84元;保全费8000元,由贵阳高新黔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4.20元,由段晓君、蒋杰、黔商公司共同负担4965.8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永日电梯有限公司、郝红伟:本院审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河支行与被告贵州永日电梯有限公司、郝红伟、马建鸿、马尉豪、第三人王桂芬、杨晓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马建鸿、马尉豪、王桂芬、杨晓妹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01民初90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贵阳仲裁委员会(2015)贵仲裁字第190号裁决书,受理了申请执行人贵州省贵阳市进出口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贵阳友夏食品有限公司合作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对被执行人名下的物品进行查封(查封清单附后):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转移、隐匿、 毁损、变卖、典当、赠予等行为,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违者,其行为一律无效,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相关权利人若对本院査封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院提起异议,如逾期不提起异议或不履行还款义务,我院将依法对查封物进行变卖、拍卖。特此公告。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乾宝通汇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绿茵堡项目设计有限公司,贵州和佳成贸易有限公司,贵州嘉盛达贸易有限公司,贵州优邦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涛青芳虹贸易有限公司,贵阳赛兰德电器设备经营部:本院受理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诉贵州绿茵堡项目设计有限公司,贵州乾宝通汇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黔01民初183号,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诉贵州和佳成贸易有限公司,贵州乾宝通汇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01民初184号,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诉贵州嘉盛达贸易有限公司,贵州乾宝通汇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01民初185号,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诉贵州优邦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贵州乾宝通汇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01民初186号,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诉贵州涛青芳虹贸易有限公司,贵州乾宝通汇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01民初187号,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诉贵阳赛兰德电器设备经营部,贵州乾宝通汇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01民初188号。以上案件都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01民初183 - 188号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乾宝通汇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众和加商贸有限公司,贵州盛世领航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李德,郭艳,童林,秦绪凤,贵州巨盛鑫物资有限公司,杨大宽,宋中远,倪玉兰,贵阳大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贵州奥行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诉贵州新贵轩贸易有限公司,贵州乾宝通汇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01民初190号,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诉贵州众和加商贸有限公司,贵州乾宝通汇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01民初193号,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镇支行诉贵州盛世领航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李德,郭艳,童林,秦绪凤,贵州乾宝通汇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01民初194号,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镇支行诉贵州巨盛鑫物资有限公司,杨大宽,宋中远,倪玉兰,贵州乾宝通汇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01民初195号,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兆丰支行诉贵阳大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贵州乾宝通汇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01民初196号,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兆丰支行诉贵州奧行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乾宝通汇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01民初197号。以上案件都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地址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01民初190号,(2017)01民初193 -197号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秀敏、许茂松、许荣华、张明英: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黔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刘秀敏、许茂松、许荣华、张明英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刘秀敏、许茂松、许荣华、张明英送达本院(2017)0111民初3531号民事判决书。限刘秀敏、许茂松、许荣华、张明英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钟哲浩、刘祉吟: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黔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钟哲浩、刘祉吟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钟哲浩、刘祉吟送达本院(2017)0111民初3528号民事判决书。限钟哲浩、刘祉吟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禹琨、王细、贵州旭达彩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黔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0111民初35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周容礼、周容举:本院受理原告汪伦富起诉被告周容礼、周容举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111民初3273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曾斌、龙琼:原告王胜英与被告曾斌、龙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0111民初26号民事上诉状。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吴华山:本院已受理原告杨华淑诉被告贵阳安伟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吴华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杨伟军: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杨伟军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贵州君正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10 12日作出的黔君价评字【2017】第09-228号评估报告书,该评估报告评估认定被执行人杨伟军名下的在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登记的车牌号码为贵JPK736的江铃牌车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36236.00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308办公室领取贵州君正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1012日作出的黔君价评字【2017】第09-228号评估报告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以评估价人民币36236.00元为保留价依法进行公开拍卖。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郭友祥: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三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你、张万群、成超、成敏、成江追偿权纠纷一案, 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夏思喆: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 支行诉被告夏思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阳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永达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及(2017)0111民初531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原小河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敖金伦、李龙敏:原告贵阳军宇汽车用品经营部诉被告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0111民初36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赵钢成、杨文英:原告张燕诉被告王静及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0111民初187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朱明勇、陈丽莎:原告贵阳金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0111民初33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林永洪、刘书贞: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詹阳动力重工有限公司与被告林永洪、刘书贞、曲靖市金山商贸有限公司、张乙、汪祖琴、第三人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0111民初36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陈斌、蒋敏: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詹阳动力重工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斌、蒋敏、四川建新创发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徐晓东、田思思、王进、杨兴兰及第三人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0111民初14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兴华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春华:本院受理原告林祥华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2730民初8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州兴华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春华:本院受理原告林兴平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2730民初81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州兴华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彭春华:本院受理原告林梅玉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民初8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州龙里建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2730民初965号民事判决书及(2017)2730民初965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付兴鹏: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市南明区彭军凯石材经营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102民初679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黄清海: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龙诚伟业石材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102民初679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罗继朋:本院受理原告陈建惠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2727民初5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贵阳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永达电梯设备(中国)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及(2017)0111民初531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原小河巡回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聚鼎盛贸易有限公司、贺琴、王军、张婧、尹小龙:本院受理原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与被告贵州聚鼎盛贸易有限公司、贺琴、王军、张婧、尹小龙及第三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曹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0111民初35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周亮:本院受理的原告罗漫诉被告杨尚映、周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0111民初43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谭化国、杨高艳: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平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2727民初8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杨仲明、谭凤琴: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平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2727民初8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陈啟文、陈啟云: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平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2727民初8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杨德伟:本院受理原告平塘县信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与被告杨德伟、曾祥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2727民初8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刘国: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平诉被告刘国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0111民初3951号、(2017)0111民初3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罗德兴(曾用名:罗水平):本院受理原告向芳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403民初14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杨向城: 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瑞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杨向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2730民初7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黎庆洋、王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泉市支行诉与被告赵兴洪、文廷碧、邓木华、黎庆洋、黎庆飞、王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文廷碧对(2017)黔2702民初763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自公告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及文书上网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何建威:本院受理的原告其苗诉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403民初125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啊)兴:本院受理的原告其苗诉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403民初125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陈航:本院受理的原告沈云诉与航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403民初137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龙德元:本院受理原告邱兰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2702民初14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