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字版权环境下网络平台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京召开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日,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主办的“数字版权环境下网络平台法律问题”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知识产权、竞争法领域的专家、学者、律师等十余名代表作主题发言,百余名学界、司法实务界代表与会,热议网络平台热点法律问题。会议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姚欢庆主持。
与会专家讨论了网络平台使用用户数据的典型案例,如大众点评诉百度地图案、新浪微博诉脉脉案、领英诉hiQ案、腾讯诉360案、华为微信之争等,并在此基础上针对网络平台与权利人之间权利边界的厘定进行了深入探讨。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探讨了现行法律下数据赋权方面的问题。她在演讲中介绍了美国领英(LinkedIn)公司诉hiQ案。
领英是国际职场社交巨头,拥有5亿注册用户,2016年被微软以262亿美元的价格收购。hiQ是美国旧金山的一家创业公司,主营业务是通过抓取用户在领英上的数据进行分析,帮招聘者预测哪些人可能会跳槽。领英指责hiQ利用爬虫窃取其数据违反了领英网站与用户的使用协议,并侵犯了领英用户的隐私。而hiQ认为,任何人都没有单方面限制其他人获取公开信息的权利,否则,个人言论自由权利将遭到极大侵害,这将损害公共利益。法官认为,支持hiQ更有利于信息的自由流动,也就是更有利于公共利益,而领英的所谓隐私保护诉求存在不确定性。
刘晓春表示,“美国法律认为,如果你产生市场支配地位,实际上产生一个共享义务,这种义务可能来自于反垄断法,也可能来自于其他公法。如果你禁止其他人来抓取你的数据,构成了对法律的违反。”她表示应保护信息自由流动,避免大平台产生垄断。
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蒋利玮则认为:“需要什么样的竞争秩序问题,应该回到竞争行为本身分析,不应该直接考虑竞争对于竞争者是不是带来损害的问题。这其实就是竞争行为正当性判断问题。”
环球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穆颖在演讲中着重提到了用户。据悉,她曾向宋庄的画家们介绍,如果其他人不当使用其画作,其该如何制止,如何追究侵权责任等等法律知识。“这些画家说,希望更多的人使用画作,‘我不在乎是否侵权,我只希望作品得到更多的传播。’”穆颖说,这些画家希望个人的经历、名字出现在更多的网络平台上。
穆颖认为,在讨论大公司之间的数据纠纷时,应该充分考虑和尊重最初数据提供者的意愿。“用户对自己创造的数据享有权利,应该有允许别人使用的权利,也有拒绝别人使用的权利,还有选择谁来使用的权利,以及允许别人怎样使用的权利,这才是给数据提供者作为权利人一个最充分的保护和尊重。”
与会嘉宾还围绕“网络信息运用与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平台责任及权利限制”“网络版权制度与信息传播的冲突与均衡”三大主题,结合当前网络平台热点版权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