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开通减刑假释案件将全程接受监督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1123日,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正式开通。该平台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而联合建设的跨部门、跨地区的全国性减刑假释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办案平台。平台开通后,减刑假释案件将全程接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防止司法腐败。

  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夏道虎介绍,信息化办案平台的基本结构是“三纵三横”。“三纵”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与各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承担减刑假释办案任务的中级人民法院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司法部与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以及所辖监狱之间实现互联互通;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各省级人民检察院以及承担减刑假释法律监督职能的市级人民检察院之间实现互联互通。“三横”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承担减刑假释办案任务的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与同级人民检察院、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监狱实现互联互通。

  夏道虎指出,信息化办案平台建成后,能实现监狱网上报送、法院网上审理、检察院网上监督、多种智能服务等四大功能。

  夏道虎说,信息化办案平台的开通,有利于促进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更加严格规范;有利于促进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更加公开透明;有利于提高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质效。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钱晓晨介绍,全国的减刑假释案件信息化办案平台的建设实现了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的网络联通、数据贯通,刑罚执行机关的案件报请、检察机关检察意见的提出、法院的审理工作,全部在网上办理,实现了跨部门的连通,跨地域的连通,是办案平台最大的特色,也赋予了智慧法院网络化特征新的内涵。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局长王进义告诉记者,目前全国有545所监狱完成了信息化平台建设。司法部建立了职务犯罪罪犯提级审核及备案审查制度。规定对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案件,须经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后才能提请。对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行逐案备案审查。

  据悉,到2018年底前,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将全面建成,做到全面互联互通、全面网上办案、全面依法公开、全面智能支撑,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全覆盖、办案部门全覆盖、办案人员全覆盖、案件数据全覆盖。

  1123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兴隆巷街道办事处5家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投入使用,每个微型消防站均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消防员4名,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管理制度,同时,配备了消防服装、灭火器、应急药箱、强光手电、扩音喇叭、消防水袋、消防毯、安全绳等各种消防救生用品。微型消防站的建立实现了“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目标,为消防车的抵达扑救赢得时间,最大程度地减少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

CFP/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