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平罗县检察院三管齐下反“四风”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 □顾雯) 今年以来,宁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该院通过廉政学习,增强干警守法意识,加大教育学习力度,及时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相关通知精神,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面对各种拉拢腐蚀和利益诱惑,必须具备“抵抗力”,坚守人民检察官的浩然正气。
加强对干警纪律作风监督。该院对干警考勤情况、禁酒令执行情况、节假日值班情况及会风会纪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督察结果,对在督察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纪检监察室和政工科。
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该院始终把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作为监督重点,坚持有错必纠、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实行“一案双查”、倒查追究,推动院党组及各部门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加强对党组执行党风廉政制度规定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逐步由重视领导干部“工作圈”的监督转向领导干部“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