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理整合政策性基金
近日,广东省财政厅通报,广东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合省级财政出资政策性基金的实施意见》,对省级现有15项政策性基金进行清理整合。
广东省首先对尚未设立、资金投放进度慢、可由社会资本完全市场化运作的基金,收回财政出资,并对投向领域相近的基金进行分类整合。与此同时,广东省严格规范基金管理,规范基金组建架构、投资运作、管理制度和考核约束;修订完善广东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各出资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政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不得弄虚作假搞明股实债或等同财政补助资金,不得承担担保、回购责任,不得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不得承诺最低收益,不得新增政府债务。
(摘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