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丰城法院多举措严防虚假诉讼
本报讯(记者张勇 □徐浮萍 章友军)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及时甄别出两件虚假诉讼案件,并对相关涉案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有效震慑虚假诉讼违法行为。
据介绍,2017年9月,原告李某利用PS技术伪造借款协议中被告的签名和按印,被该院处以罚款4000元。
10月,曾某、王某、李某三人伪造票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被法院及时发现,对涉案人分处3000元罚款。
近年来,该院采取发放《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等方式预防虚假诉讼;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审判业务交流、庭审观摩等多种形式,提高干警甄别虚假诉讼的司法能力;加大民间借贷、离婚析产、以物抵债等领域案件的证据审查力度,及时拦截虚假诉讼,有力地保障了司法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