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届“新型城镇化与法”高峰论坛在东莞成功举办
近日,由广东省城镇化法治研究会、广东省法学会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东莞市委政法委主办,民主与法制社广东记者站、东莞市法学会、东莞市律师协会承办的第三届“新型城镇化与法”高峰论坛在东莞市举行。
本报讯(记者陈创中 池泽梅)近日,在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社、广东省法学会、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由广东省城镇化法治研究会、广东省法学会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东莞市委政法委主办,民主与法制社广东记者站、东莞市法学会、东莞市律师协会承办的第三届“新型城镇化与法”高峰论坛在东莞市举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中国警察协会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民主与法制社党委书记、社长周占华,国家发改委学术委员会研究员张燕生,省直有关部门领导代表,东莞市委政法委书记杨东来,东莞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法学会会长邓志广,广东省城镇化法治研究会会长李锐忠等出席了论坛。本届论坛以“新发展理念指导下新型城镇化法治体系建设前沿研究”为主题,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政府领导和新闻媒体200余人,共同探讨新型城镇化与法的发展方向。
论坛期间,与会专家围绕“广东省城镇化进程中社区治理规范暨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和“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环境暨法治保障体系研究”两大单元进行了深入讨论。涵盖的专题有:国家治理体系中基层社会实现良法善治的基点及路径;从生态服务视角看“全面推行河长制”——以美国流域地方治理经验为借鉴;在新型城镇化的高度上推进实施“旧村改造”;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跨域性制度合作的法律问题研究;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机制;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财政的逻辑起点与规制路径。这些研究成果既是破解当前城镇化发展困局,又是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的关键所在。
据悉,广东省城镇化法治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已连续成功举办了三届“新型城镇化与法”高峰论坛,话题紧跟广东城镇化发展方向,研讨内容前瞻,直面城镇化发展中遇到的问题,通过专家研讨和成果转化,为政府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参考,为广东的法治建设服务。本届论坛为政企和产学研交流搭建了合作平台,推动企业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积极谋划在新型城镇化中围绕以政府为主导,扩大企业参与城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建功兴业,不断提高企业在城镇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广东省实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做出更大的贡献。
近年来,东莞市长安镇党委、镇政府围绕广东全面依法治省的工作部署,严格贯彻落实各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广东省法治镇”创建工作,为该镇新型城镇化法治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在本届高峰论坛开幕式上,为进一步研究东莞市长安镇新型城镇化法治体系建设,广东省法学会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华农基地)、广东省城镇化法治研究会联合东莞市法学会授予长安镇“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基地”牌匾。下一步,该基地将依托广东省法学会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和广东省城镇化法治研究会团队,依靠东莞市及长安镇党政部门、东莞市法学会及基地组织的支持协作,组织相关领域的法治专家,拟设3年为一合作研究周期,开展长期课题研究,并提供专业咨询和法律论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