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才”远行

  9月20日,邱兴隆教授病逝。作为全国知名刑法学家,邱先生长期以“怪才”“身世坎坷”“特立独行”等特征让人刮目相看。

 

——追忆刑法学家邱兴隆教授

 

  注定已经打不通的手机号码,传来了冷漠的女声: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2017年9月20日上午,54岁的邱兴隆教授在长沙病逝。

  不愿相信这一噩耗的朋友们,拨通了邱教授生前的手机号码……最终,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

  作为全国知名的刑法学家,邱兴隆先生长期以“怪才”“身世坎坷”“特立独行”等特征让人刮目相看。

  法律人陈杰人不敢相信,这位与自己“斗酒”“斗法”“斗歌”的老友竟真的走了。

  1963年,邱兴隆出生于湖南湘乡。在师从法学泰斗高铭暄先生读博士之前,于1979年至1986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得了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27岁,已成为全国最年轻的法学博士之一。

  就在职业生涯一片坦途之际,变化陡生于1987年底的海南之行。彼时,海南建省在即,10万人奔赴海南。书生邱兴隆也开始经商,却两度因“涉嫌非法出版”之名被关进看守所,后被以“投机倒把”罪名逮捕,蒙冤羁押。好在,最终平冤昭雪。

  常人难以想象的狱中生活,却让这位刑法博士写出了中国第一本《看守所工作概论》。他还在没有参考书的情况下写出了纯理论著作《刑罚理性评论》。“其学术水平大大超过我事先的预想。”北京大学教授陈兴良如是感慨。

  大学同学、现为复旦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授的何力这样评价邱兴隆:“他就是那么爱折腾,穷折腾,冤案澄清后重出江湖,在刑法学界、刑辩律师界混得风风火火,云涌风起,用他活生生的例子证明了:吃过牢饭的刑法教授是理论联系实际身体力行的好刑法教授,中国牢房里是可以孕育出一代刑辩律师的牢房。”

  1998年12月,案件昭雪,邱兴隆回母校西南政法大学任教,1999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逐步成长为我国刑法大家。

  此后,2001年至2006年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2006年至2010年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2010年8月调任湖南大学,任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学科带头人。

  邱兴隆学术理论的核心“全面废止死刑论”,本身就基于现实的刺激——他曾和96名死刑犯同监,身边死刑犯的各种命运促使他思考死刑的合理性与限度。

  陈杰人介绍,邱兴隆后来在湖南创办以自己名字谐音命名的“醒龙律师事务所”,主要宗旨也是致力于为死刑犯提供辩护,力图通过辩护,努力避免被告人被判死刑。邱兴隆教授数十年如一日主张限制和废除死刑,因为在他看来,人性有善的一面,少杀几个犯人,天塌不下来,反而能够培养这个社会的宽容精神。

  湖南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蒋海松撰文称,邱兴隆关注热点,重视民意,但是又坚持学者的理性,认为学者不应是所谓民意、网意的应声虫。他坚持认为“对于民意不能不看,而是应当怎么看,不能直接拿民众的态度为我们的学术观点辩护”。在这一点上,或许他有先行者的孤独,但其背后更是法律思想源远流长的学术理性。

  关心民生,崇尚法律的邱兴隆去世了。中国律师界痛失一位优秀杰出的刑辩律师,邱律师生前先后办理了刑事案件200余件,其中死刑案件20余起,涉案标的1000万元以上的民事案件20余起。这些“业绩”给他带来“三湘刑辩第一人”之誉。

  个性激烈,情感奔涌的邱兴隆去世了。中国刑法学领域痛失一位建树颇丰的学者,邱教授曾获评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

  “怪才”远行。人们缅怀邱先生,邱先生却早已说过:“死,不必植墓草,骨灰自会沃青蒿。活,不必做祈祷,生命何须畏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