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警方推进基层所队案管组建设
本报讯(记者汤瑜)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意见》要求,今年以来,北京警方以严密执法监督管理机制为着眼点,构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基层案管组”两级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强化执法源头管理,有效提升基层执法办案质量和监督管理质效。
记者获悉,为发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龙头牵动作用,将中心指导、支撑、监督执法办案的职能作用拓展延伸至公安执法工作的最前沿,市公安局决定在派出所及刑警队等承担执法办案任务的基层所队设立案管组,配套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对所队“警情、案件、财物、场所、卷宗”等核心要素进行系统化、集约化、精细化管理,通过构建“中心+案管组”两级系统严密、规范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对基层一线执法办案活动全要素统筹、全方位监督、全流程管控。
为高效推动此项警务改革开展,市公安局从顶层设计入手,研究制定《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在基层所队推进案管组建设的意见》,将案管组建设与推动落实派出所“两队一室”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受案立案及侦审一体化改革、完善涉案财物管理机制等有机衔接,细化明确案管组建设标准、基本职能和运行机制。同时,指定专人组成建设指导小组,坚持分类指导、软硬结合、科技支撑、岗前培训“四同步”工作思路,强化整体牵动,强力督办推进。
值得一提的事,朝阳分局小红门派出所将建设案管组与办案区智能化改造、涉案财物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效强化执法活动同步全程监督;海淀分局以北太平庄派出所为试点,研发配备电子智能卷宗保管柜;顺义分局天竺派出所研发单机版侦审一体化办案系统,以信息化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房山分局窦店派出所立足功能整合,专门设置案管办公区,集中涉案财物、案卷、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管理,强化集约化监管质效。
据了解,按照配套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思路,市公安局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人员配备,案管组实行“所队主要领导+法制员+警辅人员”模式运作,在基层所队一名主要领导负责下,以法制员为核心、警辅人员为辅助开展相关工作;明确监管职责,紧密围绕“警情、案件、财物、场所、卷宗”等关键要素,细化案管组在警情管控、案件管理、涉案财物管理、办案区管理、案卷材料管理等日常执法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标准,对每项工作实行“菜单式”管理;明确运行机制,采取“日清、周结、月考”的工作模式,规范执法行为,即案管组每日依托执法办案平台案管工作模块、办案区监控系统等,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每周对执法工作进行研判,并在所队例会上予以通报;每月对民警执法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执法档案,与评先评优、过错问责相挂钩。同时,通过强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与案管组上下联动、对口衔接,搭建分局与基层两级“双闭环”立体监管同步运行机制,实现对各类执法要素和全部执法流程的规范管理、实时监督、及时整改。
北京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设案管组是首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创新举措,既是强化基层源头执法管理的重要抓手,也是破解执法改革难题的重要支点。从初步运行情况看,通过搭建“中心+案管组”两级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实现了对执法办案的全程控制和统一管理,促进了全局执法办案质量和监督管理质效的“双提升”。